根据《河南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》(资助[2023] 35号),经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,学院审核,现将我院拟获“自立自强标兵”名单予以公示,若对以下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在3个工作日内向年级辅导员反映,名单详见附表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6日
投诉电话:13781149555(学院副书记手机号)
投诉邮箱:hgxgb507@163.com(学院投诉邮箱)
附件:化工与印染工程学院2023-2024学年度拟获“自立自强标兵”公示名单
化工与印染工程学院
2023.12.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