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南工程学院学生手册》中《河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(修订)》文件要求,我院化学工程与工艺2321班刘帅强同学(学号:202350218109)在2023-2024学年申请国家助学金并评为二档助学金,该学生因休学离校,因此春季助学金不再发放;同班级景旭科同学(学号:202350218105)在2023-2024学年申请国家助学金并评为三档助学金,因有二档助学金名额调减,因此将其由三档助学金调整为二档助学金。现对以上两名同学调增调减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月27日至3月2日。
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给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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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与印染工程学院
2024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