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求,我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,党委副书记、分团委书记、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,并以班级为单位,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,班主任、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。
现将我院2024-2025学年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9月4日至9月6日,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提出,名单详见附件。
投诉电话:13781149555(学院副书记)
投诉邮箱:hgxyqyb2024@163.com
附:2024-2025学年化工与印染工程学院资助小组成员名单(老生)
化工与印染工程学院
2024-09-04